这两天,看了一部纪录片《人生第二次》。
他的丈夫是位成功人士,每天工作都很忙,常常不在家。
一天,他语气强硬地要求孩子妈妈,必须在6点前把孩子送回去,因为要一起吃饭。
孩子妈妈从学校接回孩子,辅导孩子作业,又着急给孩子送回去:
一面又要安抚不肯回去的小儿子,自己只敢在给儿子收拾书包时偷偷抹眼泪。
可等她赶在约定时间之前,把孩子送回去后:孩子爸自己,根本就没在。
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,常常都是如此。
她只得一边在车里给孩子辅导作业,一边陪孩子等着爸爸回来。
相互依偎的母子俩,从未出现却态度始终强硬的父亲:
因此而导致的抚养权的争夺,也在所难免。
在争夺抚养权的官司中,现实被摆在眼前。
从至亲到至疏的夫妻,不得不面对很多不为外人知的龃龉。
到了法律尊重孩子选择跟谁的意愿的年龄,他也多次表示想和妈妈、哥哥住在一起。
但法院综合考虑,最终还是没有变更小儿子的抚养权,只是给予了妈妈更多的探视时间。
她可以在前夫不在的时候,去前夫的大别墅里,给孩子辅导作业、陪伴孩子。
明明是孩子的妈妈,却像个不能被看见的田螺姑娘。
默默忙碌照顾孩子,再在这个家的主人回来之前,默默消失。
连她的律师都说,法官也觉得她这样很心酸。
可她和前夫这种相处,在她为了孩子的让步之下,已经算是平和的。
妈妈沈女士想见大女儿却始终不能,带着儿子等在大女儿的学校门外:
从放学等到最后,也没等到很久没见的大女儿。
她上门,被前夫堵在楼道,直言:
“在开庭之前,说什么都没意义,我们家不欢迎你。”
后采中,前夫更是对她满是怨气,直言对那段婚姻,想都不愿意再回想。
这两对离婚夫妻,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:
或虽在同一个屋檐下,却刻意回避碰面;
从至亲到至疏,这其中的五味杂陈,实在是让人叹息。
周女士为了小儿子,在前夫的大别墅里仿佛见不得人一般。
而选择让步的妈妈,并不是少数。
曾看过一篇报道,有位妈妈每周只有几分钟,能和女儿说上话。
所以在见女儿前的等待中,她一边心里先组织好、默念着今天要跟女儿说的话;
一边紧盯对面的手扶梯,希望能在女儿出现的第一秒看到她。
尽自己所能让女儿感受到她的爱。
而在女儿看不见的地方,她更是想尽办法,给女儿传递自己的爱。
生日蛋糕、压岁钱、新衣服、书籍、零食等,她掐着时间、避开前夫,挂在他家的大门上。
女儿上小学后,她向老师保证,不会在班级群里发言。
离婚妈妈中,还有一个群体,是紫丝带妈妈(一群见不到孩子、未成年子女被抢夺藏匿的受害者组成的群体)。
她们在离婚后,要么拿不到抚养权,还不被前夫允许探视,很久见不到孩子;
要么虽然拿到了抚养权,但孩子被前夫强行抢走、藏匿起来。
她们中有的人,好不容易找到了孩子,却选择默默给予关心和爱,而不是上去争抢孩子。
因为她们不想让孩子小小年纪,却在心里留下不可弥补的阴影。
她们中有的人,拼尽身家,多年执着地打官司。
连法院的一些工作人员都劝她们,你打这个官司最后还是赢不过对方,为什么要这么执念?
她们的回答是,“我要给孩子一个交代,等他长大了:
这些诉讼,我准备的这些厚厚一堆的材料,就是他们曾被妈妈深爱过的证据。
我已经错过她的幼年,还可能错过她们的童年、少年:
但我的爱,不能因此而错过。”
而可惜的,很多父母明知道,却还是选择这样做。
像沈女士的前夫,不知道是对大女儿说了什么。
当沈女士对女儿千呼万喊,等来的却是女儿对赶来调停的警察那句:“我不想跟她讲话。”
而有的父母,还会对孩子说对方的坏话,灌输给孩子爸爸/妈妈根本不爱他等想法。
有的父母,孩子如果跟前夫/前妻很亲,就会突然给孩子甩脸子;
或者事后吓唬他,“你要是跟爸爸/妈妈亲,我以后就不要你了。”
虽然离了婚,不再是夫妻,甚至两人之间有解不开的矛盾:
也不应该把怨气转移到孩子身上,让孩子承受婚姻破裂的二次伤害。
像周女士,即便小儿子跟自己很亲,但她也教育小儿子:
“那是你爸爸,你将来要好好孝顺他”;
另一位妈妈靳靳,二胎孕期发现丈夫因为炒股,欠下了千万巨债,还一直瞒着自己。
逼问下才知道,家里的房子、汽车、车位都已经被他拿去抵押了。
甚至自己和她妈妈将近100万的积蓄,也被他亏得几乎不剩。
她果断离婚后,虽然人生因此被拽下还债的深渊:
但即便离了婚,她也没有不让前夫看孩子。
自始至终都承认,前夫虽不是一个好丈夫,可对孩子很有耐心;
给孩子父爱方面,给予得她很满意。
孩子是无辜的,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结,但不是亲子关系的断裂。
越是为了孩子好,抚养权的争取,越不应演变成对孩子的争夺、甚至是争抢。
不再是夫妻,也依然是孩子的爸妈。
给予孩子的,应依然是爱,而不是伤害;
无论孩子是跟父亲还是母亲,给孩子的爱,应依然是完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