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福州,陈女士的孩子用外婆的手机上网课,但是外婆突然发现,自己手机上的钱少了2000元,陈女士知道后连忙查询,结果发现,少的钱不仅仅2000元,而是20320元。
陈女士的孩子10岁,因为工作忙碌就把孩子交给自己父母管理,每周末回去照顾孩子,孩子经常上网课,于是外婆就让孩子用自己的手机上课。
过了一段时间,外婆发现手机钱包里的钱少了,自己也搞不清怎么回事,没有别人用过自己的手机,怀疑是孩子胡乱买了东西,于是把情况告诉了孩子妈妈陈女士。
陈女士连忙拿过手机查询钱款的去向,一查才知道,收款方是一家游戏公司,询问儿子才知道儿子用手机玩过游戏,陈女士再次查询,发现儿子玩游戏付给游戏公司多达20000元。
于是,陈女士联系了游戏公司,告诉对方是孩子拿手机给游戏充值,希望对方退还充值款。客服态度不错,但是说需要陈女士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办理,但是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,一直没有得到解决。陈女士多次联系无果。
显然,如果是未成年人进行游戏充值,引起行为并未得到监护人许可,并可认定为无效行为,游戏公司应予退还充值费用。游戏公司迟迟未解决,并不能改变事情的处理结果,从任何渠道去请求权利,游戏公司最终都需要退还,所以一直拖着不解决结果也是肯定的。
从这件事中也看出,家长对孩子的管理还是没有尽责,作为家长,有教育,抚养,保障其安全的责任,同时也要对其成长也要付出心血,把孩子交给老人管理,显然对孩子的教育是不负责任的。
众所周知,老人年龄大精力有限,自己也需要别人照顾,根本无法承担教育下一代的全部责任,作为孩子父母理应对此有充分的考虑,显然,陈女士没有做到。
子不教父母过,作为孩子的监护人,既然把孩子带在身边就要付出,那工作当借口逃避及教育孩子的责任是不能认可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