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检小剧场丨大哥,火箭刷起来!

我花钱在网络直播打赏上的事情被发现了,

这好像也不是我一个人的错

陪伴孩子的成长,也是父母的一场修行。孩子叛逆、厌学、沉迷网络等都反映了一个家庭存在的问题,作为父母,如果不及时正确陪伴、引导孩子,就会导致更大的问题。孩子的成长是一趟不会回头列车,父母要和孩子一起欣赏沿路的风景,培养孩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才能顺利通过人生的各个站点,让孩子拥有美好的未来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规定,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在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或者网络付费游戏过程中,通过“打赏”、充值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、智力不相适应,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,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。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,则该行为无效;而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参与上述活动所花费的支出,一律应该退还。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在家庭保护环节,强化了家长的首要、共同责任,确立了国家监护原则。对于在案件中发现的不称职、不合格家长,检察机关可以依据《未保法》第118条第2款,对“熊家长”开展训诫、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,确保家长监护落实有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