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产 4 次均失败,手术取胎才发现真正的原因

曾经收过一个这样的中孕引产的病人。胎死宫内,引产 4 次都失败了,后出现了感染,同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后行剖宫取胎术,术中发现了真相。

入院后行利凡诺 100 MG 羊膜腔注射,注药后 24 小时患者出现规律宫缩,宫口持续未开,此后宫缩慢慢减弱至消失,72 小时未分娩,无宫缩。

行第 2 次利凡诺羊膜腔注射,注药后患者出现反应同第一次,用药后 72 小时仍未分娩,无宫缩。

和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后行剖宫取胎术。术中发现了真相,患者是一个残角子宫妊娠,术中行残角子宫切除术,术后恢复顺利。

两侧中肾管发育不对称,其中一侧发育不完全,形成有管腔或实体的子宫角,与宫颈及阴道不相通,与对侧子宫不相通或仅有空隙相通,称为残角子宫。1979 年,BUTTRAM 将残角子宫分为 3 型:

I 型有子宫内膜,与发育侧的子宫腔相通,可产生经血,经发育侧的宫腔流出,患者很少有不良反应。

II 型有子宫内膜,但与发育侧的子宫腔不相通,可产生经血,经血流出不畅或经输卵管逆行流入盆腔,患者可出现周期性腹痛、腹胀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症状。

III 型为为始基子宫,无宫腔,无宫颈,与发育侧子宫不相通,以纤维带与发育侧子宫相连,不产生经血,患者一般无症状。

而残角子宫妊娠是受精卵着床和发育于残角子宫的一种异位妊娠,多发生在 Ⅰ 型和 Ⅱ 型残角子宫。残角子宫妊娠非常罕见,其发生率为 1/14 万~1/10 万。

因残角子宫肌壁多发育不良,不能承受胎儿生长发育,所以多数于妊娠 14~20 周发生肌层完全破裂或不完全破裂,引起严重内出血,偶有妊娠延长至 20 周后或者足月的,往往临产后出现胎儿死亡。

但是,残角子宫非孕期往往无症状,妊娠后破裂前缺乏明确的临床表现,孕期超声检查的误诊率高达 74%,仅有 26% 的残角子宫妊娠于术前诊断。所以,这就需要临床医师提高意识,在诊疗过程中时仔细分析异常临床表现,发现潜在风险。

残角子宫妊娠解剖特点:多以圆韧带为界,胎囊位于圆韧带附着点内侧的为残角子宫妊娠,位于圆韧带附着点外侧的为输卵管妊娠。

要注意的是宫角妊娠也是位于圆韧带以内,但是宫角妊娠超声显示子宫为正常形态,孕囊位于一侧宫角,宫角处凸起,妊娠囊与宫腔相延续,周边肌层较厚;而妊娠残角子宫多位于发育侧单角子宫旁,与发育侧子宫中下段相连。掌握两者解剖及超声特点,临床不难鉴别。

患者既往孕前未行子宫附件超声检查,早孕期于一小诊所行超声未能提示异常。而超声对残角子宫妊娠的诊断敏感度随着妊娠进展至 12 周后进一步降低,增大的子宫角会遮盖周围解剖结构,因此超声诊断残角子宫妊娠较困难。所以该患者孕早期失去了诊断残角子宫妊娠的最佳时机。

患者多次引产失败,因为第一胎,所以阴道分娩意愿极强,这对进一步的处理产生了干扰。

若宫口持续未开,继续加强宫缩是否会导致子宫破裂、产时大量出血等不良后果?这是需要思考和抉择的。但是患者无宫缩,查体情况提示短期阴道分娩无望,而死胎在宫腔存留过久可能引起母体凝血功能障碍,导致分娩时的严重出血。同时诊治过程中患者出现发热,白细胞增高等感染症状,需尽快结束分娩。这些证据表明可改变分娩方式,行剖宫取胎术。

术中探查诊断残角子宫妊娠,残角子宫和正常宫腔无孔隙相通,为 II 型残角子宫。由于残角子宫妊娠危害极大,并且 II 型残角子宫往往会产生痛经症状,影响生活质量,因此行残角子宫 + 同侧输卵管切除术。

幸运的是,2 年后,该患者于我院足月顺利分娩。

林巧稚老师告诉我们:现代科学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们认识和处理疾病的能力,但不能完全替代医生对病人的直接工作,实践和经验仍然是及其重要和可贵的。林老师要求我们妇产科医生要详细询问病史,严密观察病情,及时发现变化,正确处理问题。

所以,对于每一位患者,我们都要走到病人身边去做面对面的工作,对疾病及其诊疗过程了然于胸。在常规诊疗过程出现异常的时候,即使缺乏有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,我们也能深入分析、思考,做出正确的抉择。